生育险是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国家通过立法对于怀孕的女职工占时中断劳动时提供是保险制度,我们一起来看看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根据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上海生育津贴怎么领
(一)从业妇女
1、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较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
1、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生育妇女,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①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较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②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③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或者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三、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统一按照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参保缴费人均缴费基数计发。
公式: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具体发放标准是:
1、单胎顺产98天
2、难产增加15天
3、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4、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
5、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案例
小金2014年进入本市某外资企业工作,双方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2016年11月,小金单胎顺产。
假设:小金所在单位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小金流产后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是多少?
生育生活津贴:流产当月所在单位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故小金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5500÷30×98=17967元。
以上就是本期推荐的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及上海生育津贴怎么领的内容,希望有帮助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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