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型冠状病毒还没有得到控制,直至今天确诊人数已经将近5万人,复工时间越拖越远,假期越来越长,很多人都是在家办公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在家办公工资怎么发,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有工资吗。
1、春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是指哪几天?若在此期间加班用人单位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加班费?
律师解答:2020年1月25日、1月26日、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春节假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其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工资。(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第二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延长春节假期,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律师解答:延长春节假期属于休息日,而非法定节假日,对于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延长假期期间安排职工上班的,则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其工资的150%的标准支付工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较好条、第三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较好款、第二十二条)
3、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利用网上办公、在家里办公,是否须要支付职工工资?
律师解答:应当支付工资。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家里完成工作任务,职工在家里工作也是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如果职工的工作量没有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如果职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在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用人单位复工复产》第二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
4、职工患有新冠肺炎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按照什么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律师解答:按照医疗期规定支付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较低工资标准的80%。(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用人单位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三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
5、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如何处理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按照什么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律师解答: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江苏省的生活费标准是不低于当地较低工资标准的80%。(依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用人单位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三条第四款;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
6、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复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职工因疫情防控未复工的,在此期间的工资应按照其正常工作时所能获得的、相对固定的劳动报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费(用人单位规定的每月定额加班费除外)、各类特殊情况下非固定发放的津贴、补贴或者奖金。(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
7、因延迟复工导致工资发放延期,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较近的工作日支付。如因受到疫情影响,为防控疫情,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因国家规定延长假期以及所在地政府规定延迟复工而导致无法在原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在复工后尽快发放工资,并将该情况及时告知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在家办公工资怎么发,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有工资吗,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哦。
APP
微博
抖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