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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婚纱应急,有人在长沙的波西米亚安娜馆和浏阳他们的店拍过照吗?效果怎么样?
我在那拍的,一定要仔细看看单子,我订单是明星团队服务,变成了一个很普通的化妆品摄影师团队。发型弄的不好看
婚纱拖尾的好还是齐地好?到底要几件衣服,什么时间穿呢
齐地拖尾都可以,如果是在酒店,建议您选择拖尾的会更有气场一些,一般来说,需要3件礼服,出门的时候穿秀禾,典礼时换婚纱,敬酒的时候换上礼
软绵绵的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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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现在纠结婚礼开场仪式形式?要不要做个mv之类的?或者其他新颖的形式?说说大家的想法吧?或者有经验的说说你们的感受呗? 婚礼现场,大家打算以什么形式开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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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同财产产权证登记为双方名字的,原则上法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关键是看产权登记时间: 1、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即使是在婚前,这个房产也是女方个人财产。你说的那些付款凭证等,不影响对产权的认定,只能说明双方存在经济联系,在法律上也可以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 2、依你所述,婚后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一人一半。 3、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额付款买的房,而且保留有相关的证据,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只写了男方名字的,可以认为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依你所述,产权证上写了女方名字,则认定共同财产是原则,认定为男方财产是例外。即除非女方放弃或双方有协议。 二、其他相似情形的认定: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虽然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但是房子的房产证上写得是夫妻俩的名字,这在法律上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毫无疑问的。 三、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是婚前男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但你不属于此种情形)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写的他的名字,但是你可以后面去要求他把房产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的,所以不要担心,既然结婚了,就好好过生活,等时间长一点了,就要他把你的名字加上去就是。
结婚证以前的财产,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一辈子都不会变成共同财产!拿结婚证之后的,就算写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离婚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离婚后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离婚后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结婚不改变房子的产权属性。第二,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了(只要是婚后用你自己的收入还的,都算作共同还贷,因为你的收入是共同财产),那这个问题现在是有争议的。要综合看首付的比例、产权证取得时间来看,还要看地域,不同地方的法院对这个问题的认定是不完全相同的。如果认定为共同财产,对方就享有一半的产权,只需要把你婚前首付以及婚前还贷的一半退还给你就行了。如果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那你需要付给对方婚后还贷的一半。如果你只是未雨绸缪,那我建议你,房子的贷款让父母去还,并且每次都以转账的形式,就是从你父母的账户里转账到贷款还款的账户里。这样首付是婚前付的,婚后的贷款是父母还的,就完全跟对方无关了。结婚年限跟婚前的财产没有关系。那个结婚几年就变成共同财产那是婚姻法修改前的老黄历了,已经改了很多年了。
1.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为保险起见,你可以去加上你的名字,不过如果只是首付也没有关系,你们共同还贷了